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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十日)宣布行政長官將於四月十七日(星期三)向立法會介紹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內容。
政府發言人說:「行政長官將陳述問責制的方案。」
發言人補充說:「有關細節會在日後舉行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政府已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議將原訂於四月十五日舉行的會議另訂日期舉行。
完
二○○二年四月十日(星期三)